基於三峽校區(日間學制)學生與臺北校區(進修學制)學生關注面向不同,兩校區學生原則上有權限處理自身的學生自治事務,並自行負責。然而,部分的事務是全校學生應合作的,或是跨校區的事務,包含:
為了處理這些事,本會成立「總會」以協調;至於司法事務,則由管轄權及於全校學生自治事件的學生法院處理,並不在總會權限範圍內。